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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1年食品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1-04-07     作者:      分享到:

为保证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开、公正、顺利进行,经学院讨论,招生工作定于2021410-12在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一、组织机构

(一)博士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杨兴斌

成员:孔庆军胡新中、李建科、张有林、郭玉蓉、王毕妮、田洪磊

(二)招生疫情防控小组

组长:安水泉

成员:杨兴斌、孔庆军、刘先锋、刘永峰

(三)纪律监督小组

组长:刘先锋 029-85310516

成员:刘 029-85310515

(四)保障小组

组长:牛鹏飞

成员:张润光、任道远

考试内容

博士考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业务课考试综合面试考核。

外语水平测试时间:2021410日上午830-1130,具体安排见研究生院通知。

综合面试考核学院组织进行,开始时间412日上午830,地点见群通知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三个部分。个人简介(包括教育经历、工作经历、个人获奖等)考生可以采用PPT汇报。

每位考生汇报及答辩不少于30min。

业务课考试由学院组织进行,考试时间为4月10下午1500-1700地点见群通知

评分及录取

1. 考生总成绩=专业知识考查×50%+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50%;专业知识考查、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考生总成绩均应不低于60分,否则视为考核不合格。

录取成绩按照成绩进行排名,排在上岗导师名下第一的考生为拟录取考生。外语、业务课考试成绩不合格,面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 如果上岗导师名下没有报名考生,或考生不符合招生规定要求,则按照所有考生成绩高低递补进入待录取,经与考生商议,确定是否录取。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依次顺延,直到录取。

3. 确定录取名单后,上报研究生院进行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布,按照《陕西师范大学2021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办理相关手续。

、导师、考生双方做好协调,因为考生原因不能按时攻读博士导致指标作废时,视为该导师已经招生。

、其他未尽事宜,见《陕西师范大学2021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

、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同学,写出书面申请,学院纪检组进行复核。负责人,刘先锋,联系电话85310516

七、疫情防控措施参见《食品学院2021年博士招生防疫实施方案》。



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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