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
2015年3月18日 下午14:30—16:00签到,资格审查;
下午16:00全体复试考生会议(格物楼大厅二层北报告厅);
2015年3月19日 上午8:30—9:00 英语笔试(格物楼大厅二层北报告厅)
上午9:30—11:30 课程专业课考试(格物楼大厅二层北报告厅)
2015年3月19日 下午2:00—6:30 实验技能测试(二层基础实验室,分组进行)
2015年3月20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2:00—5:30
面试分组及地点
第一组面试:格物楼食品学院一层院长办公室
第二组面试:格物楼大厅二层北报告厅
第三组面试:格物楼食品学院一层会议室
第四组面试:格物楼三层1326
实验、面试具体分组见学院公布栏通知。
2015年3月21日 体检、公布成绩、填报导师、网上调剂、
领取调档函、个人缴纳培养费银行卡(调剂考生领取账号)等
二、资格审查必须带来的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
2、学生证、英语四六级证及复印件
3、准考证(核对考生编号)
3、调剂考生还需带考研成绩单
4、应届考生带在校学习成绩单及复印件
4、往届考生需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备查。
三、复试办法
根据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院各专业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照计划录取人数与参加复试人数1:1.8的比例组织复试。
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考生的录取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公式如下:
最终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百分制)×55%+复试总成绩(百分制)×45%。
1、复试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和体检不合格者,均不得录取。
2、学院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德智体情况,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在网站上公示复试成绩。
3、考生在复试结束确定拟录取后,应签订录取承诺书(见附件),调剂考生复试结束确认拟录取后,请自行去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文汇楼五层)办理调剂手续,负责按自动放弃处理。
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
2015年3月17日
附件:录取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