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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度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银桥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08     作者:      分享到:

根据我校与西安银桥乳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银桥奖学金捐赠协议》和《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银桥奖学金”评选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现将2021年度我院“银桥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银桥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生以及乳品研究方向的研究生。本科生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可参评,全日制非在职二年级研究生可参评,评选条件详见《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银桥奖学金”评选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

二、名额分配和奖励标准

2021年度我院共评选“银桥奖学金”6名,其中本科生3名,研究生3名。每位获奖学生奖励人民币5000元。

三、评选条件

1.个人品德。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尊师爱友;刻苦勤奋,举止文明,积极乐观,乐于奉献,有感恩之心。

2.综合素质。学业成绩良好,并且能够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各项活动,表现良好。

3.研究生参评要求:研究内容为乳品方向。具有较好的科研能力,取得的科研成果须符合学术道德规范。综合表现计分办法参照《食品学院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办法》

3.本科生参评要求:综合测评名次在本专业年级的15%以内(含),通过国家英语四级,未参加英语四级考试的同学英语成绩达到85分以上,体育成绩两年均达到80分以上,志愿服务时长合格。

4.学生所学阶段仅能获得一次银桥奖学金。(例:某生本科阶段最多获得一次银桥奖学金,原则上参评当学年累积获得社会类奖助学金总额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阶段最多可获得一次银桥奖学金,原则上研究生阶段获得过社会类奖助学金的同学不予参评)。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同学可优先考虑。

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在学期间受到过各类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在学期间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者。

四、评选流程及进度安排

1.学生提交申请阶段(78-711日)

评奖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附件2),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班级或年级进行初评。

2.学院评选(712-715日)

学工组审核后报“银桥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对拟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如有需要,将进行个人答辩。最终入选名单通过审定后公示三日,如无异议,则评选结果生效。学院将评选结果报告捐赠方西安银桥乳业(集团)有限公司。

五、报送材料要求

1.申请人填写《陕西师范大学银桥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个人成绩单一份、相关获奖证书、成果证明复印件一份,没有证书和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成果均无效。

3.提交个人成长感言一份(1500字左右,手写),重点陈述自己的奋斗理想、学习科研、模范作用和社会工作等,个人事迹将用于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宣传与推广。

 

联系人:张 媚  王 皓

联系电话:85310515 85307880

 

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

202178

/附件一  “银桥奖学金”评选暂行管理办法 .pdf
    附件二   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