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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与学术

关于做好“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12     作者: 管理员     分享到: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评选工作的通知》(陕高教组〔2017〕175号)和省委高教工委制定的《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精神,现就我校2017年度“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一)坚持服务中心。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突出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撑引领作用,鼓励和引导学校青年人才发挥聪明才智,主动服务我省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二)坚持潜力优先。重点选拔和支持在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重点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在项目研发、科学研究、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贡献突出,在工作中表现出较强专业特质和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

(三)坚持择优选拔。在制定标准、选拔程序、确定人选等环节始终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以能力、潜力和业绩考察为重点,采取高校推荐和竞争性选拔相结合的方式,发现和推荐青年杰出人才,确保有较强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四)坚持分类指导。兼顾不同层次高校人才队伍规模和学科、专业特长,统筹规划,同步推进,促进不同层次青年人才协调、均衡发展。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三)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所研究学科领域崭露头角,获得较高成就及荣誉称号,有较好发展潜力和一定的社会影响。

(四)具有较好的学术、专业发展潜力和创新思维,有志于在教学和科研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

(五)年龄一般在35岁左右。

(六)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成果的应届毕业生可以破格选拔。

(七)本支持计划是青年人才培育项目,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人才称号的,原则上不再申报。

三、选拔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按照申报条件及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单位。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根据选拨原则和申报条件进行审核、评议和遴选,并进行排序。

(三)学校审核。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

(四)公示推荐。拟推荐人选名单在校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送省高教工委。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于2017年9月13日(星期三)下午17:00前将书面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校务楼404室),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hizike@snnu.edu.cn。具体材料如下:

1.《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推荐表》(一式四份,附件2)。

2.推荐人选相关论文、获奖情况等支撑材料两份(模板见附件3)。

3.《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根据学科发展规划和人才队伍建设特点,做好人选遴选推荐工作。

(二)请各单位安排专人组织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要严格把关。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

联系人:卢老师、鲜老师

电 话:029-85310357,85310630

E-mail:shizike@snnu.edu.cn

 

附件:1.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docx

2.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推荐表.doc

3.2017年度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附件材料模板.docx

4.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xls



人事处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