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按照西安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第六届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见附件2)要求,现将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做出重要的、创新性的成绩和突出的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宣传科学、推广技术、转化成果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未曾获得高等次有关人才方面奖项(省级奖项及以上奖项,具体情况请咨询科技处)。
二、校内各单位可推荐1-2名候选人,并对推荐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
三、请各单位于2018年3月20日上午12:00之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要照要求报送至科技处421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何苗、曹晓仪
联系电话:85310462
邮箱:hemiao@snnu.educn
附件1:关于开展第六届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推荐表.docx
附件3: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专家推荐意见表.docx
科技处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