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保证2018年上半年学位工作顺利进行,现就相关工作的程序及要求做如下安排,请及时向有关导师和研究生传达。
一、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及组织答辩(时间:5月10日—5月25日)
由导师组按以下要求确定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五或七名同行专家组成,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要求答辩委员中,至少二人是校外的专家,三人以上为博士生导师,答辩主席原则上由校外专家担任;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五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要求答辩委员中,至少一人是校外的专家,专业学位硕士答辩委员会还要求至少有一位是社会事务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答辩主席原则上由校外专家担任。
3.各答辩委员会中由一名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答辩秘书。
4.硕士生《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经学院(中心)主管领导审查盖章后,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负责审批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答辩委员会批复由研究生院学位办统一提供),《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编上与批复相同的批准号,以分会为单位统一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博士生《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查盖章后,报学位办审批方可领取答辩批复。
5.指导教师可参加答辩会,但不聘为答辩委员会的成员。答辩过程中,博士生用于报告论文和答疑的时间不少于1.5小时,硕士生不少于1小时。学位申请者的思想品行等综合表现、课程成绩、论文工作、科研成果及评阅意见等情况,由指导教师或教研室指定的有关人员介绍。答辩记录必须由答辩秘书独立完成,不允许由他人誊抄。
6.各学院在组织学位论文答辩时,要求各答辩组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确定答辩结论及论文等级,各类研究生答辩的优秀率严格控制在30%左右,避免出现优秀等级泛滥情况,学校对于答辩优秀率畸高现象不予认可。如确有优秀论文突破30%的指标,须由导师组、答辩委员会、学院附相关说明材料。
二、档案材料的形成(时间:6月5日—6月25日)
请各培养单位按照《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档案归档管理规范》的要求整理答辩研究生的档案。
所有学位申请者的学位论文须向相关部门提交,该项工作是离校手续的一个环节,未按要求提交者将无法办理离校手续。
(一)纸质版学位论文
1.提交学位论文的纸质版分为2项内容。
⑴申请学位人员向学院提交论文
所有申请学位人员均需提交印刷本学位论文用于存档,其中博士学位论文需4本、硕士学位论文需3本(含学院存档以及研究生学位档案各一本),提交时请务必在扉页《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知识产权使用授权声明书》的签名处签名。
⑵学院向学位办提交论文:博士2本、硕士1本,由学院收齐后于6月25日—30日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2.申请保密的学位论文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学位(2016)27号的通知,文件和《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管理暂行规定》师学位﹝2017﹞7号的相关规定,申请内部或涉密论文的研究生,需向所在分会提交保密备案表和支撑材料,由分会审议后将同意办理内部或涉密论文的学生名单和支持材料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审定。
通过分会审核为内部或涉密论文的研究生,将《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保密备案表》一式四份分别提交给学院(中心)、研究生院学位办、图书馆和档案馆,并到学位办领取《陕西师范大学保密学位论文密封袋》,由研究生本人亲自密封论文;学位论文的电子版和密封的纸质版提交所在学院保存,待解密后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为及时完整做好保密论文的学位档案工作,学位办建议涉及保密学位论文的学位档案可按照如下方式建档:将装有论文的密封袋和保密备案表一并归档,在保密时间内该论文将不予查阅。
(二)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
电子版学位论文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例:13000+赵XX)
1.学校图书馆: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授予学位前,学位申请人必须通过图书馆主页的“学位论文提交系统” http://www.lib.snnu.edu.cn/action.do?webid=w-s-bsslwdj,向图书馆提交电子版PDF格式的学位论文。
2.学院(中心):申请学位人员向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提交PDF格式的电子版学位论文,具体提交时间请遵照学院的安排进行。
3.申请办理内部或保密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将保密备案表交至长安校区图书馆三楼东侧信息技术办公室。
被国家、陕西省和学校抽检的内部或保密论文,由学院或导师负责提交。
三、校级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
本学期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安排将在2018年5月下旬发布通知,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者关注研究生教育网,并与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保持联系。已申请为内部或涉密的学位论文,在未公开前不得参与各级各类优秀论文的评选。
四、在职联考教育硕士进行学位图像信息采集
本学期申请学位的在职联考教育硕士(学号中含J)必须进行学位信息采集,请至今未按要求采集的学员务必尽快完成此项工作,否则后续的提交学位信息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具体办理程序如下:在工作日期间,请学员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到学位办(文汇楼518室)开具介绍信,到指定地点(新校区阳光苑二层)进行学位图像信息采集,信息采集截止时间6月1日。
五、申请学位者在学位信息采集系统填报学位信息
2018年上半年申请学位者,需在6月20日—6月29日在学位信息采集系统填报相关学位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正确提交后,需在系统提示下将“学位信息基本数据表”打印并签名确认。确认后的学位信息于6月30日之前提交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处。
具体填报要求将于6月18日在本通知附件一发布,请仔细阅读后按要求提交。
六、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履行相应职责。
(一)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时间:5月25日—6月5日)
各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前,由分委会秘书统一将学位论文最终版(此版论文应与提交给图书馆、学位办的论文版本一致)进行论文复审,文字复制比超过15%以上不可提交分会审议。各分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审查学位申请者的资格、学位论文和答辩材料等。请各分会秘书及时将会议材料准备好,提交各分委员会讨论。
各分会的会议记录、表决票、表决汇总票原件报送学位办,各分会留存复印件。各分会建议授予博士学位者的答辩简况表必须于6月7日前提交学位办。
(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及学位授予(时间:6月中旬)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查通过硕士学位获得者名单,审查决定博士学位获得者名单。
请第十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调整相应教学、科研工作,按时参加会议。
七、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间
以学校发布的通知为准,及时办理。
八、相关说明
各类学生答辩简况表、分会前审核表、分会表决票、分会表决汇总票等本学期将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进行。学生端口操作指南详见附件4。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