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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与学术

关于组织推荐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15     作者:      分享到: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科技厅推荐2018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工作安排,为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类别及申报条件

我校可通过教育部和陕西省科技厅推荐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可通过教育部推荐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其申报条件如下: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申请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83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3.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4.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5.从海外引进的,须回国工作2年以上(2016831日(含)前回国,以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

(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

申报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团队研究方向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

2.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3.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4.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可跨单位协作。

5.团队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831日(含)以后出生),并同时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其他基本条件。

二、申报程序

(一)各相关单位限推荐1-2人申请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限推荐1个创新团队申报重点领域创新团队。

(二)请申请人填写《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请简表》和《2018年度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推荐表》,并于201881710:00前将纸质材料(A4双面打印,一式2份)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校务楼42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一并发送至panhong@snnu.edu.cn学院将推荐清单附件3)签字加盖公章后一并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科技处联系人:潘红 曹晓仪

联系电话:85310462

附件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请简表.doc

附件2: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推荐表1.doc

附件3:学院推荐清单.docx

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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