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技创新平台):
为落实陕西省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建立科技成果发布机制的有关要求,省教育厅拟在全省高校范围内征集可供转化的重点科技成果,并建立“高校科技成果库”,定期对外发布高校可转化科技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征集范围及条件
本次征集的科技成果,包括近5年来,通过政府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支持或自主投入研发形成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通过第三方评价(含鉴定、验收、结题、评审、评估等),可供转化并能形成一定产出规模的新产品、新装备和新服务的科技成果。并且具有如下特点: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行业技术进步有导向和促进作用,对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具有一定意义;
2.技术先进、成熟、适用,已通过第三方评价、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潜在经济、社会或环境效益显著;
3.产权明晰无争议,附加值高,预期投资效益好。
二、征集用途
省教育厅将对征集到的科技成果信息进行整理,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和陕西高校科研管理协会网站上定期发布。
三、有关要求
请各学院(实验室)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科技成果征集工作。并填写《高校可转化科技成果登记表》(见附件),于6月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以下邮箱:kexie@snnu.edu.cn。
联系人:屈新运 党文昌
电 话:029-85310468
科学技术处
2014年5月20日
附件:高校可转化科技成果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