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7年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初选工作,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位〔2017〕1号)安排,现将我校的初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该时间段在我校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名单见附件7)。
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不接受下列博士学位论文: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
2.涉密的博士学位论文。
二、评选组织
我校参加陕西省优博论文初选、推荐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进行。各博士培养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由本单位组织进行,各单位可按照一级学科向学校推荐1至2篇高质量的博士学位论文。
三、评选原则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推荐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推荐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应符合以下标准:
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分为“基础研究类”和“应用基础研究类”两类。“基础研究类”论文突出原始创新,体现博士生在本学科前沿从事基础研究的成果;“应用基础研究类”论文,突出服务需求,体现博士生从国家、区域或行业重大需求中,提炼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学问题开展研究的成果。
四、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请各单位于3月6日(星期一)前将评选推荐的博士学位论文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学位办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我校推荐名单;因还有后续工作的安排,时间比较紧张,请各单位务必按期提交相关材料。
2.纸质材料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博士学位论文一式三份。请用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
(2)每篇论文对应的《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作者简况表》,每份表一式三份,并于与相应的博士学位论文夹放在一起。
3.电子材料(命名格式的要求见附件,电子版发至yjsxwb@snnu.edu.cn)
(1)博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
(3)作者简况表(WORD格式);
4.科研成果材料
(1)论文推荐表中所填5项代表性成果对应的证明材料(序号1-5);
(2)攻读学位期间至获得学位一年来获得的其他科研成果(序号6.7.8…)。
该附件单独装订,材料仅供备案使用,不随论文送审。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须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若为审批后的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一律不要提供。
5.材料报送要求
(1)所报送的博士学位论文,必须是毕业时向学校提交的存档原文或其复印件。
(2)除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代码:0502)外,均应以中文撰写。外国语言文学的论文若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还须再报送该学位论文不少于5000字的详细中文摘要。
(3)各单位在推荐参评学位论文时,应注明参评学位论文属于“基础研究类”或“应用基础研究类”。
(4)推荐表中最多只能填写5项已经公开发表或审批的代表性成果(科研论文、申报的课题、专利);各项成果均应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且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及获得博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推荐表中各项成果的查询信息必须准确填写,确保按此查询信息能查询到相应成果,以便于专家评议时核查。
(5)各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对报送的博士学位论文进行认真审查,确定其内容不涉密且可在互联网上公开评审并全文公示。
(6)确保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的一致性。
研究生院
2017年2月22日
附件1:关于2017年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3:作者简况表.docx
附件4:博士学位论文中文摘要格式(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的外国语言文学博士学位论文填写).docx
附件5:电子材料命名规则.docx
附件6:代表性成果目录示例.doc
附件7:2014.9-2015.8获博士学位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