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理工科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科技三会”精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和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发〔2016〕11号)精神,省科协面向高校继续实施“陕西省高校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选拔50名青年科技人才进行资助培养。现将我校2016年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标
充分发挥高校科协院士专家聚集的专业优势,强化对青年人才苗子的发现举荐作用,着力支持青年科技工作者独立主持科研项目,培养领军人才,造就拔尖人才,培育创新团队,努力形成具有科协系统特色的人才发现、培育、评价工作体系,提高我省人才未来科技竞争力,为我省追赶超越提供重要人力资源保障。
二、项目周期: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三、项目类别及经费:
托举计划项目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数理科学类:包括数学、力学、天文、物理;
化学科学类: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科学、环境化学、化学工程等;
生命科学类:微生物、植物、林学、免疫学、神经科学、农学、食品科学、园艺、畜牧、水产等;
地球科学类:地理学、地质学、地球化学、地球物理学、海洋科学、大气科学等;
工程与材料科学类: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冶金与矿业、机械工程、能源利用、建筑、环境与结构工程、电气、水利科学与海洋工程等;
信息科学类: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应用、网络与信息安全、人工智能、系统科学与工程、光电子器件、激光技术等;
医学科学类:医学、药学。
项目资助金额见《陕西省高校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四、有关要求
(一)依托单位:组织机构健全,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工作能正常开展的高校科协。
(二)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 年龄32岁以下的陕西高等院校男性青年教师[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 年龄35岁以下的陕西高等院校女性青年教师[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 具有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陕西省高校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的申请人,不得再次申请。
五、申报程序和时间
项目负责人根据有关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各单位对项目申请人的条件、资格进行审查后,最多推荐1名推荐人,并请于3月13日前,将项目申请书和统计表的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处办公室(校务楼423房间)。
联系人:张 佶 董维权
联系电话:85310468
邮箱:kexie@snnu.edu.cn
附件 1. 陕西省高校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2. 陕西省高校科协青年人才托举项目管理办法.doc;
3. 陕西省高校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统计表.doc。
陕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