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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有关研究生:
为了推进我校研究生公共英语教学改革,注重公共英语教学的实效,规范研究生公共外语教学管理,促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整体优化,现对2017级全日制研究生公共英语免修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非英语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硕士)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免修研究生第一外国语(英语)课程,并直接获得相应的学分:
1.硕士研究生录取当年入学考试英语成绩75分及以上;
2.全国大学英语六级550分及以上;
3.本科或硕士英语专业毕业,且获得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证书;
4.在相应英语国家获得过学位;
5.新托福(IBT)成绩90 分及以上(两年内有效)
6.雅思成绩6.5 分及以上(两年内有效);
7.新GRE考试Verbal成绩154分及以上(两年内有效);
8.推荐免试录取的研究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出申请(只需在线填写免修申请,无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请程序
1.录取当年7月10日之前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免修申请,同时在线上传相应证明扫描件;
2.研究生院网站于7月底公布初审通过名单,初审通过者,可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下载并打印《陕西师范大学非英语专业全日制研究生第一外国语(英语)免修申请表》;
3.申请人须在开学第一周内提交纸质版《陕西师范大学非英语专业全日制研究生第一外国语(英语)免修申请表》(一式两份)及相应证明的原件、复印件,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11室),经审核无误后,免修申请正式通过;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者,取消免修资格。
三、成绩认定
免修生英语成绩在成绩单中不体现具体分数,记为“免修”。
四、其他
研究生申请免修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按《陕西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附件:
1.《陕西师范大学非英语专业全日制研究生第一外国语(英语)课程免修暂行办法》(师研[2017]12号).pdf
2.免修申请操作说明.docx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