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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陕西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理工科)

编辑:庞万军  发布时间:2017-12-07 10:08:04  浏览:

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陕西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8年度陕西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优先资助:交叉学科领域的基础研究;科研成果的转化、推广和应用研究;特色、优势学科领域的前瞻性研究。

二、申报类别

本次征集项目类型为自由探索项目和创新团队项目。

1.自由探索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支持青年教师和优秀研究生开展创新研究。重点项目支持具有科研成果推广转化基础和前景的应用型研究(应用转化型);支持前期研究基础扎实、成果突出的教师开展前瞻性或探索性研究(前沿基础型);支持在交叉学科领域或新兴学科领域开展的前瞻性研究(交叉学科型);支持以争取重大、重点项目和重大专项为目标的预研性研究(重大重点型)。

自由探索项目教师申请人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有海外一年以上学习或工作经历的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研究生申请人应为我校在籍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申请人应充分保证项目实施的时间和精力。

2.创新团队项目:支持以凝炼学科发展方向、培育创新研究群体为目标开展创新研究的特色优势团队(特色研究型);优先支持青年团队(成员年龄38岁以下)在交叉学科领域或新兴学科领域开展的前瞻性研究(培育型);支持现有优秀科研创新团队为承担重大、重点项目和获得重大奖励而开展的预研性研究(后续资助型)。团队成员4-7人。

三、受理及评审程序

1.申报系统:项目负责人通过教职工个人中心(http://my.snnu.edu.cn/),点击科技系统进行项目申报。申请人进入申报系统后点击相应的项目类别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告正文。项目负责人将项目提交至所在单位,由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在申报系统页面上点击打印,生成申请书并附上报告正文及相关附件,形成完整的申报材料。博士生类项目请联系科技处开通申报权限。

2.自由探索项目一般项目由各单位初审后,统一提交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含纸质版一份)。科技处形式审查合格后,各理工科学院根据下拨经费情况由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根据下拨经费情况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各单位需将评审结果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将评审结果、专家名单报送科技处备案。

3.自由探索项目重点项目和创新团队项目由各单位按照指标推荐,由学校组织评审。各理工科学院可择优推荐创新团队项目2项、自由探索项目重点项目3项,相关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可择优推荐创新团队项目和自由探索项目重点项目2项。项目申请材料需经过学院或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统一报送科技处。

4.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的项目申请书1份(含申请书和报告正文,自由探索项目一般项目不超过10页,重点项目不超过30页,创新团队项目不超过30页,双面打印)。申报材料由学院统一报送科技处项目管理科(校务楼421室)。

5.网上申报截止日期:2017年12月25日,纸质材料接收日期12月25日。

6.说明:(1)承担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且未结题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三个项目。(2)不同类型的重点项目目标有所区别,在申请书中应该与目标相结合。(3)本次征集的自由探索项目一般项目申请金额教师类一般不超过5万元、研究生类1万元,资助期限为两年,重点项目资助金额15-20万元资助期限两年;创新团队项目资助金额25-40万元,资助期限为三年。

科技处联系人:何苗、曹晓仪,联系电话:85310462

系统技术支持: 4008001636


附件:1.学院推荐表.xlsx

     2.报告正文.zip





科学技术处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