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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编辑:  发布时间:2014-09-11 08:42:47  浏览:

为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评选工作,根据每年《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相关制度、精神和其他学院的做法,结合学院硕士招生名额紧张和导师人数较多的实际情况,学院制定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如下:

导师招生人数:每位上招生简章的教授最多只能招收3名硕士(包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上招生简章的副教授最多只能招收2名硕士(包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指导教师最多只能招收1名硕士。

推荐免试研究生录取每位导师只能当年只能招收1名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且计入个人招生总数中。推荐免试学生必须满足陕西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基本要求,按照研究生院统一要求申请,学院组织复试。

 国家统考硕士研究生国家统一考试硕士研究生应该满足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最低分数线要求,学院通知考生在指定的时间前来参加复试,如不能前来,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分为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三个环节,所有考生全部要求参加复试,按照硕士点方向分别排名。

 调剂考生学院在当年招生计划还有空余指标情况下招收调剂考生。调剂考生需为211985综合类或理工类高校(不含分校)全日制毕业生或所学本科专业对应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②调剂考生需报考211或985综合类或理工类高校及中科院院所。③调剂分数要高于学院复试分数线。④本着先本校、再外校的调剂原则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参照陕西师范大学有关文件录取。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及其他相关要求按《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评选办法》规定和学院文件执行。

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

                             二一四年月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