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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考试管理的精神,保证考试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切实做好我校本学期期末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我院以院长为组长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考试工作。
组 长:杨兴斌
副组长:田 颖、张宝善、胡新中、金友渔
巡考人员安排:
雁塔校区:
1月12日、1月19日 杨兴斌、庞万军
1月13日、1月20日 田 颖、纪洁萍
1月14日、1月21日 金友渔、庞万军
1月15日、1月22日 胡新中、解 俊
1月16日、1月23日 张宝善、卢昕山
长安校区:
1月21日 田 颖、纪洁萍
1月22日 张宝善、卢昕山
2. 监考教师和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学校关于考试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监考教师要按照《监考规则》认真监考,考前要按要求张贴考生考点安排表[制卷表(2014—2015学年秋季)],随机摆放座位号牌或发放座位卡;考试期间要坚守岗位,维护考场秩序,纠正不良考风。有关工作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提前做好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考试结束后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后续工作。
3. 学生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自律,认真答卷。考试时,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按座位卡号就坐,考生入座后应将学生证放在课桌左上方,以备查对。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须提前向院(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证明,如实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学生缓考审批表》(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待批准后方可补考或随下一年级重考。否则,以旷考论处。
4. 具体要求
(1)公共必修课考试:由主管公共课程的教学单位负责分发、回收、装订试题卷。主管公共课程的教学单位在下列指定地点分发、回收所属楼各考场试题卷。凡涉及文、理科基础部2013级、2014级公共必修课的考试课程,如大学外语(一、三)、高等数学、大学语文、教育学、心理学等。由各学院提供门贴(学生名单),并于考试前两天(周一的考试务必周五送到)交文、理科基础部,另外,各学院负责通知各位监考教师到指定地点领取考务袋。文、理科基础部负责提供考务袋(袋内放锥子、针、线≥140cm、胶水、小刀、大夹子2个、座位号、包头纸、封贴、《考场记录表》[备用]等)及相关考务用品(含草稿纸),并在每场考试开始20分钟前在下列地点分发考务袋及相关物品,于每场考试结束后15分钟内在下列地点将考务袋收回、保管。
考试课程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领取试题卷及考务袋地点 (由监考教师领取和交回) |
高等数学(二)-1、 高等数学(一)-3等 |
2015年01月15日第3大节 |
教学四楼、五楼、六楼语音、雁塔语音、八楼 |
教学四楼(一层教员休息室) 教学五楼、教学六楼语音(教学五楼一层教员休息室) 教学八楼、雁塔语音(教学八楼一层教员休息室) |
大学语文 |
2015年01月14日 第1大节 |
教学八楼 |
教学八楼(一层教员休息室) |
大学外语(一) |
2015年01月12日第2大节 |
教学四楼、五楼、八楼、九楼、田家炳楼、雁塔语音、六楼语音 |
雁塔校区:教学六楼一层6134号 大英部办公室(由大学外语部领取和回收试题) |
教学四楼(一层教员休息室) 教学五楼、教学六楼语音(教学五楼一层教员休息室) 教学九楼(五层教员休息室) 田家炳楼(田309教室) 教学八楼、雁塔语音(教学八楼一层教员休息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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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2015年01月12日第3大节 |
教学四楼、五楼、六楼语音、雁塔语音、八楼、九楼、田家炳楼 |
教学四楼(一层教员休息室) 教学五楼、教学六楼语音(教学五楼一层教员休息室) 教学九楼(五层教员休息室) 田家炳楼(田309教室) 教学八楼、雁塔语音(教学八楼一层教员休息室) |
大学外语(三) |
2015年01月13日 第3大节 |
教学四楼、八楼、九楼、 |
雁塔校区:教学六楼一层6134号 大英部办公室(由大学外语部领取和回收试题) |
教学四楼(一层教员休息室) 教学九楼(五层教员休息室) 教学八楼(一层教员休息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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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心理学 心理学 |
2015年01月15日 第2大节 |
教学八楼 |
教学八楼(一层教员休息室) |
教育学 |
2015年01月14日 第2大节 |
教学八楼 |
教学八楼(一层教员休息室)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2015年01月13日第2大节 |
教学四楼、五楼、八楼、九楼 |
教学四楼(一层教员休息室) 教学五楼(一层教员休息室) 教学九楼(五层教员休息室) 教学八楼(一层教员休息室) |
中国近代史纲要 |
2015年01月14日第3大节 |
教学四楼、五楼、八楼、九楼、六楼语音、田家炳楼 |
教学四楼(一层教员休息室) 教学五楼、教学六楼语音(教学五楼一层教员休息室) 教学九楼(五层教员休息室) 田家炳楼(田309教室) 教学八楼(一层教员休息室) |
(2)专业必修课考试:文、理科基础部所管理的学生的2013级、2014级专业必修课程考试由文、理科部具体实施。学院命题、印题、密封、提供门帖(学生名单),于考试前两天(周一的考试务必周五送到)交文、理科基础部保管,文、理科基础部提供考务袋(考务袋所装物品同上)及相关考务用品(含草稿纸),同时,分发试卷、保管试卷。由文、理科基础部教学秘书负责发放试题卷,考试结束后,立即组织监考教师装订试题卷,并将试题卷于考试结束当天当面交给相关学院教学秘书,由学院组织评卷、登分等相关后续工作。考务袋由文、理科基础部收回、保管。领取、回收和装订试题卷及考务袋地点:文、理科基础部办公室。
文科部办公室:雁塔校区教学六楼附楼二层
电话:85308322 联系人:宋捷
理科部办公室:雁塔校区教学三楼二层
电话:85300867 联系人:贾文红
(3)因文、理科基础部对各学院教师不熟悉,所以要求到文、理科部领取专业必修课考试试卷的监考教师必须持自己的工作证(或身份证)上岗。
(4)校级教考分离。本学期校级教考分离考试定于2015年1月13日(星期二)上午第1大节进行。2015年1月15日(星期四)上午8:30开始在田家炳楼三层集体阅卷。请于1月12日(星期一)下午3:00前领取校级教考分离考试科目试题卷(长安校区在长安教务科领取,雁塔校区在雁塔教务科领取),并于考试结束后立即交回原领取处,不得延误,届时有专人等候负责回收试题卷。
我院参加校级教考分离课程号:1422001
校级教考分离课程:食品生物化学
考试地点:雁塔校区教学八楼8501、8504、8505教室
考试班级:2013级食安1301班、食安1302班
考试人数:81人
(5)未尽事宜由文、理科基础部与相关学院协商解决,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5. 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2014-2015年秋学期期末考试监考安排表(见附件)
附件: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2014-2015年秋学期期末考试监考安排表
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
二〇一五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