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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考试管理的精神,保证考试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切实做好我校本学期期末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我院以院长为组长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考试工作。
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兴斌
副组长:张宝善、刘先锋、胡新中
巡考人员安排:
6月26日、7月5日 张宝善
6月27日、7月6日 刘先锋
6月30日、7月4日 胡新中
6月29日、7月3日 杨兴斌
2. 监考教师和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学校关于考试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监考教师要按照《监考规则》认真监考,考前要按要求张贴考生考点安排表[制卷表(2016—2017学年春季)],随机摆放座位号牌或发放座位卡;原则上监考教师不允许带手机进入考场,如携带,请关机。考试期间请监考教师坚守岗位,维护考场秩序,纠正不良考风。有关工作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提前做好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考试结束后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后续工作。
3. 学生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自律,认真答卷。考试时,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按座位卡号就坐,考生入座后应将学生证放在课桌左上方,以备查对;学生不允许携带与考试无关的东西进入考场,如有物品携带,请自觉放在考场外的过道中,因此造成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须提前向院(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证明,如实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学生缓考审批表》(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待批准后方可补考或随下一年级重考。否则,以旷考论处。
4. 具体要求
(1).公共必修课考试:由主管公共课程的教学单位负责分发、回收、装订试题卷。主管公共课程的教学单位在下列指定地点分发、回收所属楼各考场试题卷。由各学院准备考务袋(袋内放考生名帖、锥子、针、线≥140cm、胶水、小刀、大夹子1个、座位号、包头纸、封贴、《考试作弊登记表》《考场记录表》[备用]等)及草稿纸等相关考务用品)并于考试前一天发放至各门考试考务袋负责人手中。各考务袋负责人于每场考试结束后一天内将考务袋送还与学院。
(2).专业必修课考试: 由主管带课教师负责分发、回收、装订试题卷。由各学院准备考务袋(袋内放考生名帖、锥子、针、线≥140cm、胶水、小刀、大夹子1个、座位号、包头纸、封贴、《考试作弊登记表》《考场记录表》[备用]等)及草稿纸等相关考务用品)并于考试前一天发放至各门考试考务袋负责人手中。各考务袋负责人于每场考试结束后一天内将考务袋送还与学院。
(3)校级教考分离。本学期校级教考分离考试定于2016年6月27日(星期二)上午第1大节进行。2016年6月28日(星期三)上午8:30开始在教学九楼六层集体阅卷。请于考试结束后立即交回原领取处,不得延误,届时有专人等候负责回收试题卷。
校级教考分离课程:食品工程原理
教考分离班级:食工1501、食工1502
考试地点:雁塔校区教学五楼5103、5105教室
(4)未尽事宜由与相关学院协商解决,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5. 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2016-2017年春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见附件)
附件:/ResRoot/file/20170621/20170621091441_904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