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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
金龙鱼慈善公益基金会在陕西师范大学设立奖学金,旨是激励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自强不息、成长成才。为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国际商学院本科二年级至四年级品学兼优非公费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奖励对象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2.有良好公德,自觉遵守法律和校纪;
3.综合素质高,学习、生活态度积极向上,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五种能力);
4.学习成绩优异,原则上要求参评上一学年专业排名前20%。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奖学金的评选:
1.在校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相应处罚者;
2.在校期间,受到学校、学院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
3.上一学年,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等单科学习成绩不及格者;
4.在评奖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假成绩、假证明者;
5.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为其他不适宜获得奖学金的情况。
三、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1.奖励金额:6000元/每人。
2.奖励名额:优秀本科生18人,其中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12人、化学化工学院3人、国际商学院3人。
四、评选程序
评选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审程序如下:
1.12月4日-12月6日,学生自主申请阶段,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2.12月7日-12月8日,班级评议阶段,班级评议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讨论报学院评审。
3.12月9日-12月12日,学院审核报送阶段。各单位成立由党委副书记、分团委书记、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院部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对各班级推荐上报的拟获奖学生从思想政治表现、学习生活、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评议,公示3天后,各学院将参评学生材料报送评审委员会。
4.12月13日-12月19日,评审公布。成立金龙鱼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拟申请学生进行评审,金龙鱼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相关学院师生代表组成。最终入选名单审定后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发放“金龙鱼奖学金”。
五、报送材料要求
1.申请人填写《金龙鱼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成绩单、相关获奖证书、成果证明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3.提交个人成长感言一份(1200 字左右),重点陈述自己的奋斗理想、学习科研、模范作用和社会工作等。
4.上学年内志愿服务时长证明,需达到30小时及以上,第二课堂导出时长证明(水印版)。
5.填写《金龙鱼奖学金汇总表》。
6.各相关学院于12月12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长安校区食品学院1121室,电子版发送邮箱2752404646@qq.com,联系人:卫瑞,联系电话:15509977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