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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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团支部:
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陕西师范大学2017年“共青团员先锋岗(队)”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为突出团组织对广大团员青年的示范引领作用,增强共青团员身份归属感和责任荣誉感,经食品学院团总支研究决定,报送我院志翔社为2017年“共青团员先锋岗(队)”。
特此公示、公示期三天。
有任何异议请在三日之内联系:
刘老师:85310515
食品学院团总支
2017年12月4日